按照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《关于开展第十七届“芙蓉学子·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函》有关安排和我校《关于开展长安大学2022年“芙蓉学子·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生申请,资格审查,学院推荐,拟推荐郇乐、陈苓两名同学参评“芙蓉学子·公益行动奖”,推荐杨泽华同学参评“芙蓉学子·学术科研奖”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9日——12月21日。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进行反馈。
邮箱:jzg@chd.edu.cn
共青团长安大学beat365亚洲版官网委员会
2022年12月19日